高坪区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交通补贴,市际间100元/人,省际间200元/人,首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稳定经营一年,1万元补贴
一、高坪区疫情期间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交通补贴,市际间100元/人,省际间200元/人。申报资料:1、《四川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复印件;2、《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3、《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4、一库五名单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
二、创办实体为2018年11月15日以后注册的且为首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稳定经营一年,可申请1万元创业补贴。申报资料提供:《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登记等实体证明资料复印件、本人南充市内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及有关证明资料(包括经营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资料;务工地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所在行政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的外出务工情况等证明。
三、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区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区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
五、具有高坪区户籍或创业地在高坪区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可在区就业局申请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为三年,前两年免息,第三年贴息1/3。
六、鼓励城乡劳动力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可到乡镇或区内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建档贫困劳动力参加扶贫培训可享受生活费(含交通费)25元/天的补贴。
七、2020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在我市登记失业持续六个月及以上、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用人单位缴纳3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记录、申请补助时仍未就业、未入纳低保范围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生活困难人员可申请临时生活补助: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3、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个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请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
八、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申报资料:《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审批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吸纳的贫困劳动力花名册;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贫困劳动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加盖区社保局印章)。
九、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十、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资料:《南充市中小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属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佐证资料;招用的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失业登记半年以上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的相关材料(返岗农民工是指2019年度进行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登记的,凡是没有登记的需提供本人承诺函);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基本存款银行账户;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南充市高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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