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在区重点企业全职创新创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尚未认定为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的优秀青年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每年5月至6月、9月至10月提出申请:[送心]
一、本方案适用于在区重点企业全职创新创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尚未认定为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的优秀青年人才。
(一)本方案所称重点企业,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且依法经营和纳税,主要包括:
1.世界500强企业和区认定的总部企业。
2.区认定的纳税、工业、服务业、中小微创新四类100强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上市企业。
4.国家省市级领军人才、省创新科研团队和市孔雀计划团队及核心成员创办或所在的科技企业。
5.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上一年度获得2件及以上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或6件及以上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成长型科技型企业。
(二)本方案所称优秀青年人才,基础条件是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符合区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的产业行业与所学专业或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以申请扶持时的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为准)密切相关,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相关贡献的人才,具体包括:
1.世界大学前500强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并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具体高校名单以申请时最近一次进入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单为准,以下所提高校排名相同)。
2.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并取得高级技工职业资格、技师职业资格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灵光一闪]
二、实施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生活支持计划。着眼营造良好的留才环境,对符合条件的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人才津贴,在与区重点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时提出首次人才津贴申请,分3年等额发放。
(一)获得世界大学前500强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给予20万元的人才津贴。
(二)获得世界大学前500强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给予15万元的人才津贴。
申请入口[看]
看图2直接申请,然后下图也有详细的补贴申请流程,直接按照步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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