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栋公寓楼建成,未能装修被监管部门叫停并认定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不然聘请他人拆除需要承担全部费用。接到行政处罚后,申请行政复议
刘某从陕西来到了海南三亚市创业,积累了千万元资产,想在三亚投资土地等不动产项目,朋友推荐购买三亚海坡村宅基地建房。
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的高某、陈某,陈某说自己家有一块宅基地可以出售,但是价格偏高,刘某协商高某出资一千万,并让陈某以半价出让宅基地,合作建房开办公寓,并按照股份分红。
2018年三栋公寓楼建成,未能装修被监管部门叫停并认定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不然聘请他人拆除需要承担全部费用。接到行政处罚后,刘某等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原来的处罚决定书。
三人不服复议决定书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监管部门的行政拆除处罚决定。一审法院认为:刘某等人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未经批准而擅自搞房地产开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严格以农户居民人数,合理分摊面积,不能违背省级政府关于宅基地审批标准。陈某等人名下存在多处宅基地,虽然部分宅基地有批准文件,但手续不齐全,不能建房。
另外查明,刘某系外省市户籍,不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无权力在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法院认为,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村集体房屋、小产权房等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三人承担本案全部费用。接到法院判决书,三人又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后,监管部门组织拆迁队,将违法建筑实行拆除。三人认为监管部门拆除楼房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赔偿全部建筑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核实认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律早有规定,农村土地不能随意出售用于非农建设,未经批准,任何人没有权利搞房地产开发。本村村民擅自构建的居住房屋,不具有物权属性。
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没有本村户籍的人,不具有本村村民资格,或者不符合一宅一户等规定的,均不得进行农村房地产交易。本案陈某等人的建房行为已经被认定违法建筑,要求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本案已经全部结束。三位当事人用事实告诉我们,不要拿着辛苦攒起来的资金去炒房,炒房时代已经彻底成为过去式。如果你很有钱,不怕巨额损失,再考虑冒险房地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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